
阳光花园小区,张大爷像往常一样打开业主群。群里醒目的通知吸引了他的目光,上面写着:“自下月起,物业费将上涨 30%。”大家纷纷在群里讨论这个不合理规定。
但物业满不在乎地说:“现在物价都在涨,我们物业运营成本也增加了,不涨价怎么维持服务,再说了,我们物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物业费,这是行业惯例。”
那么,当发生这种不合理涨价的情况,业主能否维权?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
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。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,从其约定,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。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,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。
如果物业公司未经合法程序私自涨价,这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。根据合同法的原则,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超出原合同约定的物业费。
展开剩余58%物业公司违规收费的情况下,业主可以拒交超标的物业费,但应注意不能拒交合理收费的部分。
如果物业公司坚持要求业主支付违规涨价的物业费,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,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。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四条
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,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;逾期仍不交纳的,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物业私自涨价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,业主们有权拒绝。在面对这种情况时,业主们要保持冷静,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稳定的小区生活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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